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院党委决定,在 “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和人数
学院在籍在册的教职员工正式党员都可参评,每个支部在全院十二个党支部中推荐三个先进党支部。每个支部评选20%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委工作者从优秀党员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条件
1.组织建设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支部成员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以身作则、乐于奉献;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具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党员素质较高,爱岗敬业,公开承诺争优秀;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工作机制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效果好、质量高;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
4.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带领党员推动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5.群众反映好。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模范遵守党章规定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
5.带头弘扬正气。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三、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广泛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发扬民主,严格把关,让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重温党员标准、创先争优的过程,成为发掘、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的过程,努力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条件,认真总结,积极推荐先进党支部,提出本支部优秀党员候选人,并将有关材料和推荐评选结果在6月9日上午10点之前报党委办公室(209办公室)。
3、党委审定。院党委根据各支部推荐评选情况,讨论审定表彰名单,确定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集中公示。对拟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进行公示。
5、表彰宣传。“七一”前夕,院党委召开大会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给与适当物质奖励,并通过学院网站、电视台等集中宣传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
中共湖南同德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