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外国语学院及黄卫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院发〔2016〕42号
关于成立外国语学院及黄卫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因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董事会同意:
一、撤销公共课部所属外国语系,成立外国语学院。
二、免去以下同志职务
免去宋小峰同志农林科技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免去万方泉同志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聂作财同志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彭进香同志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何解定同志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吴新开同志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张尚信同志公共课部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曦同志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免去周文阔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三、任命以下同志职务
彭进香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胡承德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张尚信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
黄卫文同志任农林科技学院副院长;
张建伟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何曦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莫华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李旋旗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陈磊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助理;
李中惠同志任公共课部副主任。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6年8月18日
主 送:校属各单位 抄 送:校领导 |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