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外国语学院及黄卫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本站    2016/8/25 11:24:37    

院发〔2016〕42号
关于成立外国语学院及黄卫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因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董事会同意:

一、撤销公共课部所属外国语系,成立外国语学院。

二、免去以下同志职务

免去宋小峰同志农林科技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免去万方泉同志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聂作财同志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彭进香同志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何解定同志经济管理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吴新开同志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张尚信同志公共课部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曦同志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职务;

免去周文阔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三、任命以下同志职务

彭进香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胡承德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张尚信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 

黄卫文同志任农林科技学院副院长;

张建伟同志任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何曦同志任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莫华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李旋旗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陈磊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助理;

李中惠同志任公共课部副主任。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6年8月18日

 

 

 

主 送:校属各单位

抄 送:校领导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