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8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本站    2018/5/21 16:32:18    

2018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凭本人身份证到东校区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发放审核登记表。

2、如果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A、委托办理领取毕业证书的委托书;

B、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东校区院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发放审核登记表。

3、本人(被委托人)携带相关部门签字后的审核表返回院办公室,在毕业证书发放登记表上签字,领取毕业证书。

4、领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注:6月11日-6月23日为集中办理专科毕业证书时间          6月18日-6月23日为集中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间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6-7389839  13908410026

毕业生档案提取须知

1.档案管理部门

教务处毕业生档案室(西校区25栋103室)       

2.档案派送方式

档案需以机密要件形式或者邮政局专用通道转到档案接收单位。(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学生本人需要提供①接收单位开出的《调档函》原件,②《报到证》下联原件,③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④两张一寸蓝底照片办理转递。

3.档案接收单位准许自提档案的办理办法

原则上由本人提取。毕业生在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后,学生本人携带①接收单位开出的《调档函》原件,②《报到证》下联原件,③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④两张一寸蓝底照片提取。(注意:毕业生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4.若委托他人提取档案

委托提取档案,需要学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必须写清楚被委托人与学生本人关系,被委托人的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委托事宜),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5.档案提取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可办理,非正常工作日需要提取档案,请提前预约。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36-7385222

教务处 

2018年5月